“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在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的皇帝为了延续自己的统治,都会及时的进行一些变革,增强国家实力,改变衰败的命运,比较著名的比如秦朝的商鞅变法。
几千年过去了,商鞅变法的有些内容至今仍惹人争议,其中就有一条就是禁止父子兄弟同居,当人们理解之后才知道商鞅的明智。
积贫积弱的秦国亟待改革
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崩溃,周王室势力衰微,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所掌握的实权很小。因为周王室的衰弱诸多诸侯王崛起,对外他们纷纷发起战争,抢夺更多的土地和人民,扩大自己的疆土,对内实行改革,增强国家的整体实力。
在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崩溃,井田制瓦解,周王朝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已经不适合当时的社会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各诸侯国纷纷实行变法,其中以齐国的最为有效,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实行变法,励精图治,成为了春秋时期的第一任霸主。
齐桓公之后,秦国的秦孝公也逐渐意识到了变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开始考虑变法事宜。
商鞅变法前的秦国积贫积弱,外有诸多诸侯王的窥视,内有国内世家大族的把控,各自为政。而且当时秦国地处今天陕西省,地处西北,比较偏僻,土地也比较贫瘠。而且秦国距离匈奴较近,时常与南下侵略的匈奴打仗。
而且当时秦国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中原的其他国家,秦国的军事是也比较弱,与秦国接壤的魏国经常与他打仗,双方打了那么多年秦国愣是没有打过一场胜仗。
在其他国家都开始改革有了封建制的雏形的时候,秦国依旧实行的是奴隶制,世家大族的权力很大,他们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国家利益,内乱不断。
而且在中原地区已经开始推行有教无类,诸子百家竞相发展,秦国却依旧只有少数的贵族可以读书学习,诸子百家的思想在这里也没有发展。
当时的秦国内忧外患十分严重,秦孝公意识到如果不及时的进行改革,秦国迟早会被其他诸侯国吞并,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商鞅变法,一代君主与臣子的一拍即合
商鞅原名为卫鞅,曾经在魏国担任中庶子一职。商鞅年轻时很喜欢法家学说,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比较大,他原本是卫国国君的后代,卫国灭亡后就四处游历求学,后辗转来到了魏国,受到了魏国国相公叔座的赏识,公叔座临死前曾经向魏国国君推荐商鞅,可惜当时的国君并没有在意。
后来商鞅离开魏国来到了秦国,正好秦孝公正在酝酿变法一事,他召见商鞅后,商鞅就如何称霸,如何变法等等与秦孝公彻谈几日,两人一拍即合,之后商鞅就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为了变法得更好展开,商鞅舌战群儒,与秦国的旧贵族们争辩,驳斥了守旧势力的观点,又在国都集市南门立木为信,为变法做舆论准备。
在公元前359年秦孝公颁布《垦草令》商鞅变法由此拉开帷幕。
商鞅变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各有侧重。商鞅变法鼓励农桑,奖励耕织,同时也是他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重农抑商制度。他还实行二十等爵制,奖励军功,有效提升了秦国的军事实力。统一度量衡、推行郡县制等等。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思想、军事等方面,影响深远。
而且商鞅变法中还有一条强制推行小家庭制度,禁止父子兄弟同居,这是为什么呢?
从小家庭制度中窥见商鞅的睿智
商鞅推行小家庭制度可以增加税收,因为当时的税收是按照户籍征收的,很容易有隐瞒人口的现象,商鞅变法实行小家庭制度,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隐瞒人口逃避税收的情况出现,而且小家庭制度还有利于有效落实人口,为征兵、徭役等提供方便。
这一制度在后来秦国征战其他国家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之后的其他朝代也都将这一制度延续了下来。而且秦国的宗族势力也比较强大,这一现象在中国古代并不少见,有些地区宗族的权力甚至大过皇权,严重干扰地方统治。而且宗族大多同气连枝,很难使用强权去瓦解他们。
在秦国,因为政治制度的落后,他们的宗族势力更加强大,甚至国家权力都落入世家大族手中。
这些宗族势力垄断地方政权,甚至有征税、征兵、自由执法的权利,十分猖狂。而且宗族之间为了争夺资源还经常发生械斗,造成人员的伤亡,不利于朝廷对地方的统治。
为了能够更好地瓦解宗族势力,商鞅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废除世卿世禄制,实行军功爵制,比如实行郡县制等等,小家庭制度也是其中一项。
将人口分开,他们之间的联系也就不如之前密切,各自为自己的利益奔波,很难形成地方势力。分开居住后,他们就很难抱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不得不向政府求助,寻求庇佑,这样也可以扩大政府的影响力。
实行小家庭制度还可以提高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因为与男子成年以后分开,就不得不承担家庭的重担,养家糊口。总不可能一家人分开以后还去向父母、兄弟借钱吧,这就鼓励分离出来的人们努力耕作,同时也可以开垦荒田。
从一个小家庭制度中就可以知道商鞅当初在变法是的深谋远虑,商鞅变法也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变法,他的许多制度在后来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都延续下来,为历朝历代的君主所沿用。
尽管最后商鞅因为得罪了当时秦国的守旧势力而被陷害车裂而死,但是商鞅变法的各项制度都得以延续下来,后来秦国能够一改颓弱之势,入主中原,一统天下,商鞅变法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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