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日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全面建成美丽中国。该如何理解《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总体思路?5月17日,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胡庆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及相关领域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我们制定《条例》打下了基础。”胡庆美表示。

“同时,我们也看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补偿覆盖范围有限,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薄弱,相关主体协调力度难度也很大。”胡庆美坦言,从制度层面上来看,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制度规范不够系统全面,亟需制定一部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国务院报送了送审稿。司法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做了调研论证,召开论证会,对重点问题作了细致的沟通研究,在这个基础上,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送审稿反复研究,形成了现在公布的《条例》。

胡庆美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的决策部署,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重在确立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保持现有政策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为今后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继续探索创新留出必要的制度空间。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