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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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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强调要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当前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还比较紧缺。我们要在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采取更硬实措施,提升人才培养的实效性和精准度,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供人才支撑。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以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为导向,采取务实措施健全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全周期制度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储备。深入对接海事海商、金融法治、知识产权等新兴、重点领域需求,加强“订单式”培养,加快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效。办好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建好用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和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强化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建强涉外律师领军型人才队伍。强化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领域实务训练,提升涉外律师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组织实施好“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组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建立涉外仲裁人才库。
凝聚合力办好涉外法学教育
统筹推进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涉外法治学科一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法学教材编写和课程标准制定等工作,统筹组织力量编写涉外法治教材,加强审核把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育人导向。在深化协同育人上采取更实举措,强化实践教学,切实把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要求落到实处。
更多精彩内容详见:中共司法部党组《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策划:盛玮 审核: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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