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0日消息,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问题未整改,日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处罚款80万元。

时任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刘琰对贷款管理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

时任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周小斌对贷款管理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

时任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监事长袁章波对违规问题未整改事项负有责任;

时任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永阳支行行长王发志对违规问题未整改事项负有责任;

时任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庐陵支行行长阙艺华对违规问题未整改事项负有责任。

上述人员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见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