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莲花县坊楼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3年 12 月 6 日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在基金监管日常巡查中, 发现该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现象,涉及金额 1216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萍乡市 基本医疗 保障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 院 违规行为处 违约金1216 元 ;3、 对该院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4、 责令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1216 元已全部追回, 违约金1216 元已全部上缴 。

二、莲花县琴亭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3年 12 月 13 日莲花县医疗保障局 在基金监管日常巡查中, 发现 该 卫生 院 存在 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现象,涉及金额 10647.2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萍乡市 基本医疗 保障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 院 违规行为处 违约金10647.2 元 ;3、 对该院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4、 责令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10647.2 元已全部追回, 违约金10647.2 元已全部上缴 。

三、莲花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3年 7 月 20 日 , 萍乡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莲花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检查, 发现 该院 存在 套餐式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现象,涉及金额 281705.28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责令立即改下违法违规行为;2、对医院不合理收费涉及违规金额281705.28元予以 追回; 3 、对该 院 违规 金额 处 1倍行政罚款281705.28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281705.28 元已全部追回, 罚款281705.28 元已全部上缴 。

四、莲花县神泉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3年 7 月 21 日 , 萍乡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神泉乡中心卫生院进行了检查, 发现 该院 存在 虚记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定支付条件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现象,涉及金额 86640.74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责令立即改下违法违规行为;2、对医院不合理收费涉及违规金额86640.74元予以 追回; 3 、对该 院 违规 金额处1倍行政罚款86640.74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86640.74 元已全部追回, 罚款86640.74 元已全部上缴 。

五、莲花县良坊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3年 7 月 21 日 , 萍乡市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组对良坊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检查, 发现 该院 存在 虚记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不规范诊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现象,涉及金额 66781.06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责令立即改下违法违规行为;2、对医院不合理收费涉及违规金额66781.06元予以 追回; 3 、对该 院 违规 金额处1倍行政罚款66781.06元 。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66781.06 元已全部追回, 罚款66781.06 元已全部上缴 。

六、莲花县三板桥乡三板桥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查处

(一)违规情况

202 4 年 1 月 4 日莲花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线索举报对该村卫生室进行现场检查, 发现 该村 存在 套刷医保卡等违规 现象,涉及金额 176.77 元。

(二)处理结果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萍乡市 基本医疗 保障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规定,莲花县医疗保障局对该院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1 、 追回该 村卫生室 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对该 村卫生室 违规行为处 3倍违约金530.31 元 ;3、暂停该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结算2个月;4、 责令该院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 176.77 元已全部追回, 违约金530.31 元已全部上缴 。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