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旬女子魏某将登记结婚30多年的“丈夫”起诉到法院,称二人系亲姑表兄妹,男方出国在外20多年,要求法院判决二人婚姻关系无效。

日前,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网上公开。

河南光山县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魏某的父亲与被告金某的母亲是亲兄妹关系,二人属于亲姑表兄妹关系。1989年3月20日,魏某金某双方在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隐瞒真实年龄,在光山县南向店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一子金某,现已成年。婚后被告金某常年出国打工,回家次数较少。

魏某诉称,金某的母亲是她的亲姑姑。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金某常年出国在外,至今已有20余年,双方之间的联系也很少,多年以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法院认定双方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金某庭前提交的书面答辩状显示,如果魏某坚持要求离婚,必须给金某日后的生活、医疗、护理、住房和精神损害一次性补偿90妥善安置到位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登记结婚,违反了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婚姻关系无效,故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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