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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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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5月12日消息,根据公司公告,汇金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1,524.52万元,同时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汇金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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