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3日电 3日,聚光科技公告称,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叶华俊、丁建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2号)。

  警示函显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2022)云0303刑初61号),认定聚光科技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聚光科技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016年至2020年期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华俊、丁建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聚光科技、叶华俊、丁建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公司公告

  公司官网显示,聚光科技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中国杭州,是一家以高端仪器装备产品技术为核心的高科技平台型企业。1月30日,该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000万元-亏损26000万元。

  股市方面,聚光科技3日收跌1.90%,总市值60.40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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