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的时候,总有一方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离婚请求,通常来说,大部分情况下女方都是被离婚的角色,既然作为在这段婚姻中的受害者,女方如何在离婚时拿到更多财产与权益,从而为自己日后的离婚生活打下良好基础呢?

假设您也有相同的困扰,请不要操之过急,离婚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很干脆利落的事,当场就带着离婚手续与伴侣来到当地民政厅办理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是毫不在意,该给多少就给多少,只可惜这种大方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能闹到离婚这种地步时,双方想必都已经处于撕破脸皮的状态,正所谓大难临头各自飞,有的人在即将离婚前便暴露了自己的阴暗面,也不管曾经爱过一场,在争夺财产上甚是强势,又是找律师又是动用关系的,那么作为被离婚的一方,我们又该如何面对呢?究竟用什么方法能在离婚时拿到属于自己的权益呢?

在得知配偶有了离婚的心思以后,我们可以在先不着急与他办离婚手续,在这期间能拖多久就拖多久,目的就是为了在这段时间内,收集到有关对方家暴、出轨、债务等证据,在整理妥善以后,及时交给律师,当做为自己争夺权益的武器之一。

不过在这一点上也需要注意,有的线索已经过了法律上的时效性,应当在询问律师以后再做打算,并且也要注意在收集证据时是否合法,倘若触发了法律上的任何一条,不仅不能当做有力的证据,还会在事后被对方起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在当堂对峙时,假设对方用语言要挟你也不要怕,应当积极为自己争取分割财产的权益,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无论对方有没有为这个家庭创造价值,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所以不要畏惧对方,要将法律当做自己唯一的武器,保护好自己。

此外,要是女方在结婚时为了家庭甘愿放弃自己的事业,从而常年都在做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向男方提出经济赔偿,给多少还要根据男方经济条件决定。

紧接着重头戏来了,要是男方在婚姻中曾有过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弃养孩子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话,且在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理应有权向男方提出损失赔偿等费用,不过对于这一点,也是要拿实际证据来说话的。

除此之外,每个人的自身情况也有所不同,假设女方抚养的孩子年龄过小,亦或是说娘家本身就很贫穷,有身患重病的父母需要赡养的情况下,男方在离婚后理应给予女方一些经济上的帮助,这点不强制给很多,但最起码要够标准数额。

在这里也提醒你,以上事项在离婚后没多久要尽快完成手续办理,例如及时估算房价,赔偿给你多少,又或者是和男方商量赔偿的金额,都是很重要的事情,万一在谈着谈着男方有不耐烦的行为,放到后面就不太好搞了,早日敲定才对。

假若您在面对此类事情处理中有疑惑,您可以私信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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