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9日消息,商丘金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金蓬股份)公告,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金蓬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牛勇超所持有公司的3773.54万股股份于2023年8月23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冻结。

牛勇超未能及时告知金蓬股份,董事会秘书张莎未能勤勉尽责,金蓬股份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金蓬股份及牛勇超、张莎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金蓬股份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门从事废旧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制造的机构。据金蓬股份中报,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牛勇超共持股3773.54万股,占金蓬股份总股本的65.97%。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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