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铁打人事件一直霸占热搜榜一,打人夫妻不但嚣张跋扈,而且恶人先告状,警方的“互殴”结论更是引爆网络,好在女孩也是个小暴脾气,坚决不和解,最近,打人夫妻身份又被扒,事件走向如何,我们一起分析一下。



一、简要回顾一下打人过程

高铁打人事件过程很简单,女孩买票上车,发现后面本来是三个座位,结果坐了2个大人+3个孩子,这也没什么,五一小长假父母带孩子出去游玩,孩子身高不足可以不用买票。但是,三个熊孩子在高铁上一直打闹,多次踢到女孩座位,家长不但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在女孩提示之后,熊孩子父母加上小姨三个成年人,对女孩轮番辱骂,惊动了列车长。

列车长来之后熊孩子父母非要让女孩换座位,这彻底惹怒了女孩,她大声质问:凭什么你们不管孩子,现在出了问题,让我换座位?SB..!这俩字彻底激怒了熊孩子母亲,她上去一巴掌扇在女孩脸上,女孩被迫还了两记响亮的耳光。一名东北大哥挺身而出,大吼一声:你们三个人欺负一个女孩还有没有王法?孩子一直大吵大闹你们不管,人是你们先骂的,耳光是你们先打的,不算完了是吧?

本以为事件发展到这里,打人夫妻向女孩赔个礼道个歉,这事也就过去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熊孩子妈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下火车之后就去报了警。

女孩当晚11点时间被传唤去做笔录,第二天再次被传唤,这次笔录从晚上8点一直到凌晨3:30结束,做了7个半小时。期间,警方一直希望她能和解。女孩不接受和解,完全接受200元行政处罚,但是一定要让对方留下记录。

警方的处罚结果出来后,有律师认为,这件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但是,女孩偏不信这个邪,她多次咨询了自己的律师朋友,认为警方的处罚不公平,开始准备行政复议了。

二、打人夫妻身份被扒

事情越闹越大,据说,打人夫妻恳求以赔偿“5000”元与女孩达成和解,女孩坚决不同意,霸气回了一句:不差钱!

这届网友很给力,很快扒出打人夫妻身份,原来他们都为公职人员,男的是公务员,女的是教师,如果属实,真是贻笑大方。都是公职人员,在单位高傲惯了,社会可不会惯着你们。

什么在面临治安处罚时,夫妻两人态度立时大变?

熊孩子妈妈听说被自己扇耳光的女孩坚决不和解后,害怕了,哭着求和解,并称“后悔了,自己当时太冲动,请原谅!”

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后悔也来不及了!

为什么他们还是被行政处罚?原来这与公职人员的身份密切相关,留下污点会影响自己升职、加薪、奖金,甚至会被单位通报。

1.一年内不得评优,不能评各类先进,取消年终考核绩效奖金。

2.教师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3.公务员两年内不得提拔。

4.两年内不得入党。

5.是党员的,将会受到党纪处分。

6.公务员将会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年终考核会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档次?

8.在单位内会被通报批评。

被打女孩发文说:我始终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后悔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我说服不了我自己。

事前多嚣张,事后就想多低调,这种“双面人”面目可憎。教书育人的品行不端,误人子弟,为民服务的飞扬跋扈,无视道德与法治,作为一个理性的公民,我强烈支持女孩坚决不和解的举动,维护公平正义是每一个公民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做一个冷漠的看客,或者看热闹的。

大家再来看一张图,看说话的口吻应该是被掌掴女孩说的话。

她说:到早上的时候,jc打电话来让我删视频。那两个字母代表着什么大家都明白。所以这里要提出一个疑问了:为何要让她删视频呢?

我们要考虑这个问题,视频绝对是对被打女孩有利,对先动手打人的白衣女子不利。所以,jc不是应该站在中立的角度来处理案件吗?为何给出的建议却更倾向于对白衣女子有利呢?这种办案水平让人无话可说!

三、关于“互殴”的认定合理吗?

在我们这些普通人眼里,觉得女孩先是被熊孩子脚踢椅背骚扰,然后被孩子家长辱骂,再然后被孩子家长打耳光,女孩还手就是正当防卫。

如果女孩不还手,熊孩子妈妈手中的瓶子已经举起来了,女孩或许会受到更严重的肢体伤害,这能认定为“互殴”?难道不是“正当防卫”?打人女子已涉嫌人身伤害,认定为“寻衅滋事”有何不可

但是目前从女孩提供的资料看,是作为互殴来处理的,有关部门更希望两人和解,但是对于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决定女孩是不服的,现在女孩就是宁可自损八百也要让熊孩子家长受到惩罚。

在这种“和稀泥”执法被广大网民质疑与诟病之下,警方发布了适用法律法规、无执法不当的公告,看似一件小事,但绝非一件小事,这关乎每一个老百姓维护切身利益的公平公正,是弱势群体对社会安全感的急迫需求。

这样的判罚无异于给我们普通人这样的暗示:最好不还手,要么还手一定要狠必须打赢;要么就是先下手下狠手!

对于本案来说,如果打人夫妻不是公职人员,他们无所畏惧啊,行政处罚就处罚吧,第一个先动手的人不就是多300块钱就解决问题了吗?这个成本是不是有点低,是不是起不到警示作用呢?

在处理这件掌掴事件中必须很明确区别主次责任,尤其对先动手的人更严重的惩罚,不能游离在法律处罚模糊的边缘。否则以后会有更多有钱人先下手掌掴他人,大不了多花几百块。

本起案件成为热点后,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思考,以后处理该类事件,应该怎么处理更符合标准。

南京法官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直接导致没有人再敢扶跌倒的老人,人们都是善良的,但是如果善良的代价太大,谁又能做到本心。

昆山龙哥虽然走了,但是他重新定义了正当防卫,当受到生命威胁时,不能确保自身安全是可以动手的,而不是像之前,凶手暂时不动,你也不能动。

总之关于本案,熊孩子做错事了,父母是必须得好好管教,而且要跟对方女孩道歉,而且后面还打人了就更加不对。但这里女孩说了一句SB也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直接导致事态升级,总之,无论是谁,第一都得遵守规则,第二都不得任着性子发脾气,得有平和心态,否则对谁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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