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实习生 王蔓蕾)5月28日晚间,振华股份(603067)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柯愈胜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经上交所查明,振华股份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公告称,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柯愈胜之子柯某廷多次在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其所持公司股份,该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此,上交所决定对振华股份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柯愈胜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表示,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