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4月9日电,威帝股份公告,前任董事陈振华于2月28日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龙江证监局认为,陈振华作为威帝股份时任董事,在威帝股份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前十日内减持“威帝股份”股票,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陈振华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95万元罚款。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陈振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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