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28日电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中航重机定增审核程序。

  中航重机28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向上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21号)。

  2023年9月11日及2023年11月17日,中航重机分别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3号)及《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第二轮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28号)。

  中航重机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为其他公司提供年报审计业务的执业质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中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程序,公司已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

  中航重机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止审核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Wind显示,中航重机隶属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中国航空工业企业首家上市公司,被誉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一股”。

  财务方面,2024年第一季度,中航重机实现营业收入26.48亿元,同比增长1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1亿元,同比增长18.80%。

  二级市场上,5月28日,中航重机冲高回落,收跌2.28%报18.40元,最新市值27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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