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记者汪宁)“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和管理的一般性法律尚不完善,动物法体系由野生动物法、实验动物法、畜牧(畜禽)法等专门立法构成,伴侣动物(犬、猫)专门立法缺失。这导致多年来围绕犬猫的繁殖、虐待、饲主责任、运输、屠宰、销售、饲养、流浪动物处置等人类活动,在现实中出现执法不严、无法可依问题,引发社会分裂、道德滑坡、食品安全风险、公共卫生安全风险等社会问题。”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审委会副主任熊水龙表示,这些问题加剧了社会矛盾,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为国家发展和城市建设埋下隐患和危险。

202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熊水龙提案建议,应吸取各地犬类立法的经验和教训,国家立法应该树立“管理”和“保护”并重的立法理念,在管理中保护,在保护中管理。立法宗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道对待伴侣动物,维护善良风俗、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容环境。

熊水龙认为,立法内容主要是加强饲主责任为重点,要求犬猫的所有人负责任对待猫犬,严惩不文明养犬行为。养猫、养犬人应当文明饲养,妥当照顾,履行治疗、防疫、适时绝育、不遗弃义务。养犬许可证制度全国实行,养猫许可证因地而异,授权地方政府裁量,鼓励植入电子芯片,以加强饲主责任为重点。其次,切实履行防疫义务,特别是加强乡村地区犬只的防疫。

熊水龙介绍,狂犬病可以100%预防,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消灭了狂犬病。WHO(世界卫生组织)在2015年修订了实现全球基本消灭狂犬病的目标的期限:2030年(而不是原定的2020年)实现人类狂犬病零死亡。拉美国家在2010年已宣布基本实现目标,印度等许多亚洲发展中国家都已纷纷承诺按时达标。

熊水龙表示,这要求严格执行养犬许可制度和防疫制度。通过收容项目、领养项目、TNR(绝育、防疫、放归)项目等进行疫苗普及,充分发挥民间流浪动物救助机构的作用,以期按时实现世界卫生组织定下的2030年全球实现零狂犬病的目标。

在限制及规范伴侣动物的繁殖方面,熊水龙建议,减少因为流浪猫狗数量过剩导致的卫生,治安、疫病防控等各种社会问题及产生的额外管理成本。同时,宣扬正确的对待生命的态度,禁止虐待伴侣动物。对于虐待和遗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设置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责任形式。杜绝通过以网络渠道传播血腥暴力、博眼球、虐杀取乐和牟利的虐杀动物视频和图片的行为。

熊水龙还提出,应规范政府及民间流浪动物收容所的管理并制定指导标准,控制收容数量,避免过度收容,保证收容所猫狗的动物福利。制定猫狗安乐死标准和制度,倡导为重病且无法有效救治的猫狗进行安乐死,保障动物福利。鼓励及支持民间及社会企业的参与,政府积极与民间机构合作共治。另外,对民间机构进行补助及政策上的支持,要求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和高校等社区或组织履行配合救助和管理流浪动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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