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5月1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日消息,交通银行一分行被罚款105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文号为湖金罚决字〔202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当事人: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二、李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南太湖新区支行沃德客户经理);三、许兆枫(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罚款105万元;二、对李捷警告;三、对许兆枫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公司官网显示,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正式对外营业,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股市方面,交通银行10日午间休市涨0.58%,总市值514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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