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持牌金融机构遭处罚。7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日前披露一张针对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消费金融”)的罚单。信息显示,中邮消费金融遭遇“双罚”,公司被罚78万元的同时,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罚。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中邮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受罚,而征信相关的违规事项近年来已经成为消费金融机构被罚的高发区之一。此外,包括中邮消费金融本次受罚在内,年内消费金融领域罚款金额已经超过750万元,远超2023年全年。

中邮消费金融遭“双罚”

根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的罚单信息,中邮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异议处理规定被处以78万元的罚款。时任中邮消费金融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陈某,对此次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人民银行处以15.6万元的罚款。

同时,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还在罚单信息中提到,“双罚”案件按较长期限公示,2029年7月25日公示期届满。

对于本张罚单所涉及违法事宜具体发生在哪一阶段以及当前整改进度,北京商报记者向中邮消费金融方面进行采访。中邮消费金融方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本次征信专项执法检查,诚恳接受处罚与监督,对相关问题开展深入分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落实整改,现已完成整改工作,杜绝征信合规的风险隐患。

中邮消费金融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9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控股设立,其他股东包括星展银行、广东三正集团渤海国际信托等,是一家可在全国范围内展业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2018年,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增至30亿元。

另在业绩表现方面,2023年中邮消费金融营业收入69.52亿元,净利润5.22亿元。截至2023年末,中邮消费金融总资产582.22亿元,净资产59.09亿元,贷款余额592.36亿元,同比增长19.96%。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从2024年以来持牌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动态来看,消金机构违规受罚正变得更加常态化。因为个人征信异议处理业务被罚,充分暴露了中邮消金存在的内控问题,背后也折射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不足的现实。

“从罚单展示的信息来看,罚单备注中明确提及‘双罚’案件按较长期限公示,除了罚金之外,突出了罚单本身的警示意义。监管机构进一步强调征信合规的重要性,并推动整个行业更加规范、透明地运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指出。

或涉及多项业务违规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发展与完善,金融机构向征信系统报送用户逾期信息已经成为普遍举措,逾期信息将被记录在个人征信报告中,用户本人被记入“黑名单”。这也成为金融机构制约用户按时还款的重要手段。

征信异议则被业内普遍看作是一种对于信用报告的“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监管流程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针对中邮消费金融本张罚单中涉及的“违反征信异议处理”事项,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查询发现,在《条例》第四十条中提到,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或者查询信息的机构,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或者对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不予更正的,除了责令改正外,监管部门还可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围绕征信信息提供和使用,《条例》中在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和共享信息方面,均有作出明确要求。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可能被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也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中邮消费金融罚单中,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78万元以及15.6万元,超出了《条例》中异议处理依据的单条处罚上限,这也意味着,中邮消费金融本次受罚或涉及违反《条例》中的多项规定。对于78万元罚金产生的主要处罚依据,北京商报记者也向中邮消费金融方面进行了解,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公司回复。

王鹏分析称,中邮消费金融的违规行为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处理征信异议、提供错误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等。这些行为可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征信权益,导致监管机构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虽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处罚金额的上限,但监管机构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对法律条款进行解释和应用。在某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会认为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特别严重,因此有权在法定范围内提高罚款金额。”王鹏补充称。

苏筱芮同样提到,罚款金额也反映出中邮消费金融违规情况程度较为严重,继而被监管从重处罚。

年内消费金融被罚金额明显提升

从近年来消费金融领域的罚单信息来看,征信相关问题也让不少从业机构“踩雷”。早前,晋商消费金融因未按规定将异议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被罚49万元,哈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罚58万元。

谈及征信方面的后续合规建设,中邮消费金融在回应中表示,未来将更加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征信合规管控,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苏筱芮坦言,消费金融机构征信业务违规会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个人征信的数据问题也会影响到征信数据库内的数据质量,对外部其他机构的使用造成不便。屡屡有机构受罚则是由于与金融消费者沟通不畅,且未依法依规实施征信相关业务流程。

王鹏则认为,部分消费金融机构在追求业绩和利润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过度追求贷后回款而忽视了征信合规的情况,导致违规行为频发。在征信业务部分,也要求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培训机制。

另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包括中邮消费金融在内,仅在2024年7月便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被处罚。2024年以来,共计6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被罚,合计罚没金额达到753.6万元。而在2023年全年,7家消费金融公司共计被罚近370万元。

“年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被罚金额明显提升,进一步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于消费金融领域合规经营的高度重视。”王鹏认为,消费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合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征信合规制度和流程,确保征信业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与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获取监管指导和支持,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纠纷。

苏筱芮强调,此次罚单再度为市场机构敲响了警钟。未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需认真对标监管文件,夯实合规经营基座,从制度、组织架构上理顺个人征信业务的处理流程,将具体的权责分工落实到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在强化合规培训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沟通机制。在官网等渠道加强个人征信异议处理的流程披露,以扎实的合规水平促进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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