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号出台新社保法之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很大讨论,但我相信国家既然出台这样一个法规,肯定会对网友们的担心和忧虑都会有解决方法。

不过在出台这个《新社保法》之前一天,人社部五部门于7月31号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超龄劳动者的权益法。也就是《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针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还在工作的劳动者制定的权益保护法规。

老年人打工的新法规来了,一定要看清楚

我们都知道,在现在社会上,由于生活压力等因素影响,很多人本来应该退休了,但还是继续留在岗位上工作。当然也有老同志认为自己老当益壮,还可以为社会做贡献,于是想留下来继续发光发热,这都是精神可嘉的。

那么,这样一来就会在劳动过程中对于一些法规等方面产生影响,比如工资问题或者社保是否继续缴纳问题,都要完善法规。

所以就在7月1号,人社等五部门公开发布这个《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这个规定在官网上可以明确看到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和征求意见的内容。

这个权益保障法规说白了就是对于这些超龄劳动者提供权益保护,这也是一种法规完善。同时也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在保障老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以促进他们的就业质量。

老年人打工的新法规来了,一定要看清楚

当然,也有网友认为这可能会给我们的年轻群体就业带来更大压力,其实这个问题还只是一种变相。就比如我们城市很多岗位年轻人不愿意做,反而最适合超龄劳动者群体,这反而是一种互补。

下面我们来看看新规的核心内容;

1,这个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规使用范围和对象,明确规定就是指超过法定年龄(男性逐步延迟到63岁,女性逐步延迟到55或者58岁)劳动者,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群体。

当然,他们从事的工作是有工资报酬的。至于适用对象就是指那些不管有没有领取养老金的人,只要他们在用人单位做事,有工资,那就受到新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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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保护措施,其中规定用单位一定要跟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工作、工资、工伤保险以及社保、禁止超危工作等方面都要覆盖到。

同时还规定,对这些已经退休但还在工作的超龄劳动者,他们原来享受的养老金和医保待遇都不变。对于没有缴满社保年限的人,就可以选择继续缴纳,以满足退休条件。

当然,在工作中假如出现企业违规,就比如欠薪或者逃避保险这样的行为,将会对用人单位以50%到100%的额外补偿罚款。

总体来说,整个法规将更加完善保障了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超越《劳动法》的问题,比如出现工商不认账,维权无门的状况发生,就可以通过新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说目前全国已经有部分地区正在试点,等新法规完善之后将正式实施。

这次随着新社保法同步出台,旨在应对中国老龄化社会的人力资源问题,这对于超龄劳动者来说无疑也是一个很好的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越来越重视,对于所有劳动者来说无疑是个好事,不知道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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