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丹 烟台报道 通讯员 姜晓泉

近日,烟台海警局开发区工作站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海肠近400斤,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禁用渔具2件。

经查, 5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在禁渔期内使用耙刺网在该区海域进行捕捞海肠作业,经开发区渔政部门鉴定,其使用的耙刺网属于禁用渔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台海警局开发区工作站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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