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华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日前,华光光电和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了《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华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华光光电主要从事半导体激光器外延片、芯片、器件和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半导体激光外延结构设计与生长、芯片设计与制备、器件模组设计与封装三大环节,处于半导体激光器产业链的中上游,和整个激光产业链的上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浪潮光电直接持有公司3,192.6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0.96%,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通过浪潮光电、山东华特间接控制了公司54.7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光光电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股份不超过20,882,222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7,300.00万元,用于半导体激光器外延、芯片及器件产业化工程项目。

  华光光电本次的保荐机构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谢琳娜、刘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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