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40岁女子爱上了29岁的男子,她觉得男子帅气,人好,说话还温柔,就和男子结婚了,两人生活了6年多,女子就给男子花了60多万,后来男子染上恶习,第1次就输了6万多,女子帮他还了,没过几天又输了10万,女子抵押房子又拿10万给男子,可男子竟然拿这10万当本金,又输了,随后男子带着孩子离开了女子,女子找到男子,男子却说,看到女子就恶心,没感情了,不想过了。   周女士发现丈夫和他的孩子,偷偷地搬走了,看着空荡荡的家,她想起了丈夫的好,想起了丈夫的帅气,想起了丈夫的温柔,她无法接受。   她想不明白,这6年多的时间,她一心一意地对待丈夫,将他的孩子视为己出,不但给他花了六七十万,还抵押房贷车,帮他还债,丈夫居然还是要离开她,她感到非常痛苦。   她依然清晰地记得,她和丈夫初相识的美好,虽然她比丈夫大11岁,但那时的周女士,她的生意非常好,手上不缺钱。   她就在这个时候认识了丈夫,即使她知道丈夫是二婚,还带着一个一个月大的孩子。   可当时的丈夫,他阳光帅气,他年轻,他人还特别好,对待周女士也很温柔。   周女士有信心和自己的丈夫走进婚姻,在周女士看来,婚姻无非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她的经济条件不错,她有足够的自信,能够让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成为他们婚姻的绊脚石。   两人走进了婚姻,生活了六七年,周女士的丈夫并没有多少收入,但周女士不在意,她的生意不错,日常开销完全不成问题,甚至她还可以拿钱给丈夫花。   不知不觉间,6年多的时间,她的丈夫就花了她几十万,但周女士都没有放在心。   直到她发现了丈夫的一个恶习,他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   她发现了丈夫居然会去打牌打麻将,第1次就损失了6万多元,钱不多,周女士二话不说就帮他还了债。   因为是第1次,周女士也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她的丈夫年纪还小,偶尔犯一次错也没有关系。   直到过了几天后,那丈夫又告诉她,又欠了10万,这下周女士才心慌了。   结婚的6年多,其实她的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收入越来越少了,加上她和丈夫的开销特别大,要她一下子拿出10万,她还真拿不出来。   没办法,她只好抵押房子,贷款了10万,把钱交到丈夫手上,这一刻她才重视丈夫的行为,她告诉丈夫,把钱还了,就不要再碰这个恶习了。   但她的丈夫完全没有将她的话记在心里,拿到这10万元又当本金,又输了进去。   随后又断断续续地欠债,为了还债,周女士将将近30万的车,以82,000多的价钱抵债了。   周女士不怕替丈夫还债,她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丈夫能够和她好好过日子。   她根本没有想到,她为丈夫付出这么多,丈夫居然偷偷地带着孩子搬离了她的家,说什么也不会再见她一面。   周女士感到天都塌了,没有丈夫的生活,她没有幸福可言,她要丈夫回家,她想见丈夫,可丈夫就是对她不理不睬。   无奈之下,周女士找来了调解员,在他们的帮忙下,周女士找到了丈夫。   但周女士的丈夫非常抗拒她的到来,居然还说见到周女士就恶心,让周女士给彼此留一点尊严,他让周女士赶紧走,还说他们之间的感情破裂了,他不想过了,他要离婚。   周女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更是接受不了自己这6年多的付出,也接受不了自己给丈夫花的六七十万,她要丈夫给回这笔钱。   丈夫依然不愿意低头,表示让周女士去起诉,法院让他还多少他就还多少。   遇到这样的丈夫,周女士也是很无奈,那么该怎么办呢?   1、周女士丈夫打牌输掉的钱,这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周女士有权让丈夫返还。   《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夫妻需要共同返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并非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应当由欠债一方偿还。   2、一个家庭中如果有人出现打牌的恶习,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打牌这样的恶习,谁碰毁谁的人生。   那么你对周女士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202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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