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明明办理施工许可证,还依法缴纳了税费,结果好不容易建起来的房屋地基被政府给强拆,导致直接损失建造费用50万,但偏偏通过投诉,认为政府的强拆是属于违法行为,这时候你肯定以为这得赔偿损失吧?不,绝对不是这样的…

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近日发生一起很是让人想不通的事情,总是感觉人生真难。这件事发生在广东惠州博罗某村庄一位邓先生家里。

博主评镇政府违法强拆但不能赔偿

他家不久前花光了几年的积蓄,好不容易建了一栋房子,满以为建设好了就可以装修入住。可没想到在4月24号就被石湾镇政府给强拆了。

而邓先生的房屋建设可是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足额缴纳了相关税费,还有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这一切的一切他都规规矩矩的办到了。但为什么就偏偏给他强拆了呢?

原来是邓先生的房子处于东江北干流增驳围堤管理范围,他所有的环节都想到了,也做到了,就是把这一点给疏忽了。所以由于没有取得水利部门的许可,就成了属于擅自建设,然后就违法了。

博主评镇政府违法强拆但不能赔偿

2024年的4月12号,石湾镇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纸涉《河湖问题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通知下达了,然后也不去跟户主沟通说明情况,石湾镇政府就直接在4月24号给强硬拆除。最终好好的房子给拆了个干净。

这件事当时在网上引起很大反响,而随着邓先生的投诉,博罗县人民政府也认真回应了,判定当地镇政府的强拆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对于是否应该赔偿,哪怕你合法建房,但没有经过水利部门审核同意这同样是违法行为,所以拆就拆了,你也是违法不能获得赔偿。

所以这一绕来绕去,我们隐约才知道原来他们违法拆房就不赔,你违法建房拆了也不赔。是不是这个意思,就当你花钱买个教训一样。

也难怪很多网友觉得太扯了,要真说起来你又没法反驳,谁叫你跑到水利局范围去建房,这当然就不应该,所以镇政府强拆了也就违法变成了合法。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做出一个解释,那就是邓先生肯定是先拿建房的地段去申请的建房的合法手续,可以说也是个非常本分的人了,但是作为政府审批人员,为什么把这里的情况说清楚,比如可以说老邓啊,你跑那儿去建房,那你可得去水利局办个合法手续,不然后续很麻烦。

博主评镇政府违法强拆但不能赔偿

假如这样一提醒,那么所有事儿就没有了是不是。所以这个责任我觉得政府审批部门应该想到这一点,既然为人民服务,就要为人民想到他们没想到的问题。

目前,邓先生决定通过上诉解决,而镇政府也回应我们遵从法院判决。

人生不易,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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