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公安分局通报,10月8日,公安机关先后接到李某某(女,23岁)、荣某某(男,19岁)报警,反映被对方殴打、伤害。经查,事发当晚,李某某自行前往荣某某租住地门前等候,后二人因情感纠纷发生口角,引发拉拽等肢体接触,经对双方进行伤情鉴定,二人均不构成轻微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详情>>https://api.jinantimes.com.cn/h5/content.html?catid=32&id=5153578(编辑:b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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