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游客暑期来济宁旅游打卡,更大力度的宣传济宁丰厚卓越的文化旅游资源和文化“两创”新成果,让更多游客特别是在校大中小学生认识济宁、了解济宁,畅享济宁旅行的欢乐体验,从而影响带动更多人到济宁旅游度假,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中共济宁市委网信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孔子文旅集团决定联合开展“走吧!暑假去济宁”短视频大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中共济宁市委网信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宁孔子文旅集团。
2.承办单位
驻济宁记者站,山东广播电视台驻济宁记者站,齐鲁晚报鲁南融媒中心,济宁站,大众网济宁,中国山东网济宁频道,济宁日报社,济宁广播电视台。
大赛主题
走吧!暑假去济宁
大赛时间
2024年6月19日至8月31日
大赛地点
活动地点涵盖济宁市范围内的各大景点景区、文化场馆场所、酒店宾馆民宿,以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各要素场景和生态文明村落等。
参赛范围
各新闻媒体机构、自媒体从业人员、短视频制作爱好者,来济宁旅游的海内外游客尤其是在校大中小学生等均可参赛。
内容立意
突出青春、活力、欢乐、温馨、求知、探索等主题,以深入济宁实地自拍原创短视频的形式,创新叙事角度和网络表达制作手法,生动呈现济宁文化旅游资源的丰富多彩和独特魅力,深刻反映暑期济宁旅行收获的精彩感悟和快乐体验,深刻展示“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 文化济宁”的良好城市形象,真实传递济宁人民热情好客、诚信友善的厚道纯朴之风,营造欢快的暑期旅游氛围。
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
征集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8月31日
征集方式:参赛者将创作的短视频发布在微博、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B站以及央级、省级新闻媒体,同时关联“走吧 暑假去济宁”话题,并将《“走吧!暑假去济宁”短视频大赛作品报名表》《作品版权及授权声明》以及短视频在各平台的相关点击量、点赞量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同一作品投稿多个平台的,不重复评奖,由参赛者自行确定投稿平台。
大赛投稿邮箱:270021209@qq.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678730259。
2.作品评选
评选时间:2024年9月上旬
评选方式:主办方鼓励参赛者在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小红书、B站以及央级、省级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作品,并根据参赛者提交的截图(点击量、播放量、阅读量等)作为评奖依据之一。
专家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兼顾作品质量、流量(综合阅读量、播放量、点赞量、转发量进行综合评定)导向进行评审、集中评议。评审时,专家意见、流量分别占比为30%、70%。综合评审后,对作品进行奖励。
(1)活动设立特等奖若干个,奖金各10000元,同一条短视频在多个平台的总浏览量(点击量、阅读量)超过1亿人次,且在其中一个平台浏览量(点击量、阅读量)超过5000万人次、点赞量超过10万+,同时符合参赛要求的,直接定为特等奖。
(2)活动评选出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10个,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20个,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0个,奖品为价值100元的济宁旅游年票一张。
(3)活动发放参与奖1000个,奖品为价值50至80元的济宁文创盲盒一个。参与奖按照投稿时间发放给前1000名参赛者,发布多个参赛作品的参赛者每人限领一次。领取参与奖奖励,需参赛者在济宁任一景点、美食街区单独录制10秒的个人出镜vlog,视频内容为“大家好!我是……,走吧!暑假去济宁,我在(录制地点)等你”。视频仅作为领取参与奖使用,与参赛作品无关。
在领取济宁文创盲盒的同时,可同时参与其他5个奖项的评奖。参与奖获奖者可到济宁市指定位置领取奖品,也可采取主办方邮寄的形式发放奖品。
3.线上展播
展播时间:2024年9月至10月
展播方式:将优秀作品推送至济宁文旅、这里是济宁以及各新闻媒体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进行展播。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剽窃、抄袭,不得含有社会负能量内容以及广告等商业性质内容,不含角标、台标、水印或者标识。
2.参赛作品符合主题,立意鲜明,作品体裁不限,时长为15秒—3分钟,作品画面清晰、剪辑顺畅、配乐得当、字幕清晰,无卡顿等瑕疵;作品规格参数最低分辨率不得低于1080P(1920×1080),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音量大小正常、清楚,无爆音、杂音;视频格式为MP4或MOV。
3.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的参赛作品是2024年6月19日至8月31日期间,在济宁实地拍摄并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网络首发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之后,参赛作品在本次活动期间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活动宣传。
4.参赛作品版权明晰,保证画面、音乐、字体版权及肖像授权等无争议,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相关法律权益,若有涉及著作权等争议或侵权行为,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参赛者所有递交作品不予退还,活动主办方和承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作品(不另付稿酬),包括但不限于允许对其作品进行后期技术处理、公益展播、宣传报道等。
5.参赛者一旦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附件:
1.“走吧!暑假去济宁”短视频大赛作品报名表
2.作品版权及授权声明
中共济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济宁市委网信办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孔子文旅集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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