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晋江文学城与哇唧唧哇就微短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的版权纠纷持续发酵,双方围绕“网络剧”定义展开激烈交锋,将微短剧改编权的争议推至台前。据了解,该剧原定于6月26日在优酷上线。

此前24日晚间,晋江文学城率先发布声明称,经我司代理,作者竹已仅曾向霍尔果斯哇唧唧哇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授予《偷偷藏不住》的网络剧改编权等相关权利,未授权网络微短剧改编权。

稍后,哇唧唧哇回应称,原合同中对影视范围定义为由真人演绎而成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其中“网络剧”是指通过互联网仅在视频网站上公开播放的连续剧。声明中表示:故我司基于上述合同约定,对授权作品进行改编,拍摄了网络影视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

对此,晋江文学城于25日下午再次发出声明,认为该剧(《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的类型、备案及制作行为均明显超出主合同及补充协议所明确授予的权利范围。

据潇湘晨报报道,在优酷网站搜索《偷偷藏不住之许你》,网站页面显示,该剧标记为短剧,已有7346人预约。此外,在2023年还有一部25集的电视剧《偷偷藏不住》,由赵露思、陈哲远出演,出品方为优酷、哇唧唧哇、银河酷娱传媒。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原合同定义,哇唧唧哇认为微短剧属于网络剧范畴,进而认为其有权拍摄;晋江文学城可能会依据广电总局2020年相关文件,认为微短剧是独立授权内容。虽然原合同未明确区分,但随着微短剧市场的发展,行业内对网络剧和微短剧已有不同认知,微短剧不能简单等同于原合同中的网络剧。最终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改编权是将作品创作为新作品的权利,需经原著作权人许可。本案即使微短剧与长剧同属 “网络剧” 大类,二次改编仍需原权利人同意。2024 年补充协议明确禁止将改编作品 “再次改编为网络微短剧等”,这一约定合法有效,哇唧唧哇的行为构成违约。司法实践中,微短剧若具备独创性(如连贯剧情、独特拍摄手法),可被认定为视听作品,由于晋江未授权微短剧改编权,哇唧唧哇的行为同时涉嫌侵犯原著作者的改编权。

另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转载文艺报文章《微短剧:“小体量”中展现“大格局”》显示,2020年12月8日,广电总局出台《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将微短剧定义为单集时长10分钟以内的网络影视剧,是继网络影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后第4种官方认可的网络影视作品形态。

21财经客户端综合自潇湘晨报、红星新闻、中新经纬、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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