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约 16 岁女孩去酒店开房,欲发生关系时,女方喊疼,并推搡男子,男子停下动作后离开。十几天后,女方报警称被强奸,男子被拘留。一审判决男子强奸罪 4 年,男子不服上诉,说他没有脱内裤,没有和女孩发生性关系,二审法院这样判了!
“我又没真睡她,算什么强奸?”这句话从魏某嘴里蹦出来时,房间的空气瞬间凝固了。警察盯着男子,他正歪着头,嘴角挂着混不吝的笑,仿佛在讨论一场无关紧要的恶作剧。
河南驻马店的夏夜闷热潮湿,已婚的魏某,因早已厌弃妻子,故在社交平台上刷到16岁小雨的动态。两人几句闲聊后,便他约她见面。
见面当天的小雨刚参加完户外活动,穿着运动短裤,马尾辫还带着汗湿的痕迹。心动的魏某递给她一瓶冰镇饮料,提议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小雨犹豫片刻,还是跟着他进了酒店。
房间灯光昏黄,空调的冷气吹不散紧张的气氛。魏某突然抱住她,手往她衣服里探。小雨身体一僵,下意识推他:“别……我还没准备好。”
但魏某没停,直到她疼得叫出声,他才松开手,骂了句脏话摔门离开。十几天后,警察找上门时,魏某还在打游戏,头也不抬地说:“我又没真睡她,算什么强奸?”
可法律不会这么算。一审判决四年,魏某不服,坚称自己“连内裤都没脱”,不可能构成强奸。但法院调取的监控显示,小雨进酒店时低着头,脚步迟疑。
然而她的验伤报告里,手腕和脖颈的淤青清晰可见。更关键的是,两人的聊天记录里,魏某那句“今晚别回去了”以及小雨拒绝的话语,却显得格外刺眼。
二审法庭上,法官问魏某:“她喊疼的时候,你在想什么?”他沉默很久,最后挤出三个字:“没想啥。”
而他没到想到的是,正是这句回答,却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法院认定他确实试图侵犯小雨,但因中途停止,属于犯罪中止,改判两年半。宣判时,魏某的母亲在旁听席上痛哭,而小雨始终没露面,只委托律师转达了一句话:“我只想忘掉那天。”
这案子在网上炸开了锅。有人骂魏某活该,也有人质疑小雨“去酒店就是自愿”。但法律只看事实:未成年人的性同意权本就受限,何况反抗和伤痕不会说谎。当然魏某的辩护律师曾试图拿“交友软件”做文章,可法官一句话怼回去:“用社交软件,不等于同意发生关系。”
只能说,欲望的冲动往往让人忽视代价,而法律的底线,从来不会为侥幸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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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百度百科|《6·12驻马店男子与女孩相约开房被捕事件》
文|沐琨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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