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用他人身份骗取银行贷款 一银行客户经理被追究刑责

“非常感谢检察官,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要不是您,我的养老钱早就没了。”近日,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之一郝某某来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有“人民检察官 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李俊检察官手中,对检察官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心系群众的做法表达谢意。

据介绍,2012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被告人韩某某分别在昆明两个银行工作,在任客户经理期间,韩某某等人组织银行工作人员前往西山区某村宣传存款政策,以领油、米等方式吸引张某某等23名村民将存款分别转存至两个银行。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间,韩某某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村民的名义通过某银行APP将村民存款予以质押贷款,后又通过POS机刷卡、转账方式将银行发放的质押贷款转移到其实际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名下,将贷款用于归还其个人借款、消费等。其中,就有被害人郝某某的24万元存款。

被告人韩某某无视国法,虚构事实,冒用他人身份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耐心听取了全部受害人的诉求,认真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多次查阅卷宗,深入研究案件具体事实,详细了解案情后对受害人进行耐心安抚,精准定性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同时,检察官追回了包括被害人郝某某的存款。

(云南法制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