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浙江证监局通报了两家私募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杭州诺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诺泽私募基金”)和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

浙江证监局在通报中表示,经查,杭州诺泽私募基金存在以下行为

  • 对部分产品存在统一调配、混同运作情形。
  • 部分产品的收益不与投资项目的资产、收益、风险等情况挂钩。
  • 部分产品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重大关联交易。

杜毅作为杭州诺泽私募基金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诺泽私募基金和杜毅分别给予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浙江证监局通报了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的违规行为。经查,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 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该公司通过定制化专户产品为其他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未建立健全业务隔离制度,利用该公司管理的定制化专户产品的便利,由关联方为投资者介绍交易对手方或短期资金方并收取一定费用,内部控制存在瑕疵。
  • 未按合同约定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 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

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实际控制人漆明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姚本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富涌谷显山资产、漆明杨和姚本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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