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8月2日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5号显示,因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对下属分支机构、员工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分支机构委托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居间业务、个别员工向客户介绍他人代为从事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国贸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国贸期货应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公开资料显示,国贸期货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期货业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07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6层、15层1单元,法人是朱大昕,注册资本为81985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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