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在云南元谋县发生了一起震惊人心的抢劫杀人案,而李金国当时却在700公里之外的盈江县辛勤工作,却被错误地指认为案件的元凶。他最初被判处死刑,但经过不懈的申诉,最终改判为无期徒刑。在长达22年的不白之冤后,李金国终于获得释放,并继续为自己的清白申诉。四川高院最终宣布他无罪,为这段长达22年的冤案画上了句号。

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李金国向四川高院提出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赔偿申请,总计3772万元。如果赔偿申请得到批准,平均每年可获得约171万元的赔偿。面对这样一笔巨额赔偿,如果换作是你,是否会愿意接受呢?这不仅是对李金国个人损失的一种补偿,更是对他22年青春和自由的一种价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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