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上班时间帮同事拧杯盖受伤,还能算工伤?

据潇湘晨报7月29日报道,W先生是上海某公司行政人员,2021年某日工作期间,同事H小姐在茶水间清洗玻璃杯时拧不开杯盖,寻求W先生帮助。W先生没有拒绝,在其用力拧转杯盖时不慎按碎玻璃杯,左手大拇指意外被玻璃割伤,当场前往医院急诊治疗。之后,W先生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拧杯盖明明是与工作无关,而且是帮助别人拧杯盖,这能算工伤吗?没想到浦东新区人社局调查核实后,竟然作出了认定工伤的决定。公司认为W先生帮同事拧杯盖不是其本职工作,不应认定为工伤,提起了行政复议。

浦东新区区政府认为,W先生在工作中因帮助同事拧开杯盖而不慎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对工伤都有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浦东新区政府决定维持区人社局认定工伤决定。

在这起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伤认定案中,蕴含着法理与人情的深刻较量。W先生的一念之善,不仅温暖了同事的心,更在法律的天平上,为“工伤”二字赋予了新的注解。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的认定并不局限于狭隘的岗位职责之内,而是着眼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工作原因”的广义范畴。W先生虽非专职“拧杯盖”人员,但其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且出于帮助同事、维护和谐工作环境的良好初衷,这无疑是履行工作职责的一种延伸。

人情之暖,融化冰冷界限。在冰冷的法律条文背后,是温暖人心的社会情感。W先生的援手,不仅体现了同事间的互助精神,更是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连这样的善举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何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何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政府的复议决定,正是对这种正向价值观的肯定与弘扬。

工伤不仅仅是机械性劳动伤害的代名词,更是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各种合理、必要的行为而遭受的不幸。这种认定视角,不仅让工伤认定更加人性化、合理化,也为构建更加和谐、包容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在快节奏的现代职场中,每一个细微的善举都可能成为连接人心、激发能量的桥梁。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因帮助他人而不幸受伤的劳动者,不仅应给予他们应有的工伤待遇,更应通过政策引导和社会宣传,让共识传递和放大。唯有如此,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温暖、更加和谐的职场环境。

细微之处见真章,法理之中显温情。工伤认定非小事,公平正义护人心。社会应该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去审视每一个工伤案例,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滴付出的汗水,让社会的关爱温暖每一个劳动者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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