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景集团(00703.HK)发布公告,集团于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870万港元及于2024年第二季度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亏损约820万港元,而于2023年第一季度则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1140万港元及于2023年第二季度则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1290万港元。故此,集团于本期间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50万港元,而于2023年同期则取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溢利约2430万港元,按期减少约97.9%。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