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

2024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共发现146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涉及九号、绿源、爱玛

雅迪、小牛等多个知名品牌

共发现79批次电动自行车

充电电池不合格

主要涉及铅酸蓄电池

和锂离子蓄电池2个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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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中,有5批次为爱玛,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7批次为九号,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6批次为绿源,涉及问题包括标识与警示语、整车质量、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2个批次为小牛,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3个批次为雅迪,涉及问题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此外,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还涉及小刀、宝岛、小鸟、新日、永久等多个品牌。

对本次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做好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工作。

(一)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抽查发现的涉嫌假冒、擅自改装拼装关键性组件后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情形,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抽查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同时,专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结果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入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名下。

(二)加强CCC认证监管。对专项抽查发现获得CCC认证但不符合认证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督促有关认证机构依法依规对CCC认证证书予以处理并公布。

(三)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根据专项抽查结果,对可能存在缺陷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电池,组织相关缺陷产品召回机构开展缺陷调查;经确认存在缺陷的产品,及时督促生产单位实施召回。

(四)强化通报和移送工作。专项抽查结果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单位,协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同时,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时,选择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从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执行标准信息、合格证齐全的电池不要购买未配备蓄电池和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裸车,不要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不要更换大功率电池,不要使用不匹配的充电器,不要选购有明显破损的电池。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华网 编辑:周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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