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8月5日消息,东方集团发布异动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1日、8月2日、8月5日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正在有序推进重整相关工作,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实施破产清算并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此外,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预计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相关承诺。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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