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80年代公园长椅上的情侣。古代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后来提倡自由恋爱。不过,在大街上牵个手啥的还是会有些放不开。

图2下雨了还不忘搞对象。在七十年代的时候,异性拉手的行为被视为“伤风化”,严重了还会定个“耍流氓罪”。因此,阴影还在,父辈们就显得比较拘束。你看,这男同胞打个伞也歪了。

图3长椅上的情侣。这一对儿就开放的多了。即使是这样,他们上了街也是不敢太过分的。他们也只有在人比较少的公元等地方,适当的说点悄悄话。

图4压马路的对象。这一对儿估计刚认识,或者是刚刚成为情侣,两人之间的距离还是有点远。

图5长凳上的情侣。我的天,你们这也太胆大了,这在公共场合就这样明着来了啊。你这手放哪儿了啊,第一见面能这样吗?

图6买沙发准备结婚的情侣。那个时候物质条件似乎并不是那么的重要。那时候也没有丈母娘说非得有车有房。结婚很平民,需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大件就差不多了。

图7躺长椅上休息的情侣。这两位也太有创意了吧?这就是传说中的互相帮助吗?

图8逛长城的情侣。这个才是情侣拍照最动人的方式。男女的发型在当时是非常流行的。那时候觉得西装的时尚的,很多人都会买和穿,回家翻番,估计你爸就有一件这样的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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