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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反映出家庭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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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的一泡尿,竟然让他们的父母要付出220万的代价。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轩然大波。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涉事的两名17岁男孩的父母被判向涉事海底捞门店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名誉损失合计达220万。
有网友评论说“一泡尿,220万”,的确算是天价,但这220万元的天价既是两个未成年人违法侵权造成的真实损失,也是两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所应该付出的代价。小孩子有些淘气,能适当容忍。真正让大家气不过的,是部分“熊家长”在出事前撒手不管,出事后又以“孩子还小”“跟小孩计较什么”为由纵容维护,企图逃脱指责和惩罚。
其实扒开现象看本质,也可以看到家庭教育的缺失。17岁,按理说具备独立思想意识,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但是从他们的行为来看,没有道德和规则的边界感。不知道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犯错时,父母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有没有去防微杜渐、帮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父母是原件,孩子是复印件。复印件出了问题,请先修改原件。而海底捞案的高额赔偿,也是在提醒所有父母,“溺子如杀子”“慈母多败儿”,爹妈不管的,法律会管;爹妈不教的,社会会教;爹妈不懂的,法院会让你懂。
这起案例当中,监护责任的判定具有示范意义。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未成年人侵权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法院特别指出,两名被告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行为的违法性具备认知能力”,且其父母长期疏于价值观引导,最终导致“未成年人以突破社会底线的方式寻求刺激”。这一判决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监护责任不是形式上的“家长签字”,而是需要以实际行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
也提醒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同时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既要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体和财产安全,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你可以要求保护孩子免于被伤害,但不能纵容孩子去伤害别人。一个社会如果一味以“孩子还小”为由替他们遮掩错误,那就是在替未来埋下更大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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