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记者从郑州海关缉私部门了解到,2023年以来,郑州海关缉私部门侦办毒品走私刑事案件18起,查获国家管制药品依替唑仑、三唑仑、含麻黄碱和咖啡因成分药品5万余粒。

工作人员查获的伪装成零食的毒品。

严厉打击走私毒品,查发相关药品5万余粒

“近年来,新型毒品呈现价格低、辨识度不高等特征,毒品走私形势依然复杂。”郑州海关缉私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郑州海关组织开展“国门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坚定不移实施“清源断流”战略,强化毒情形势研判,创新思路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对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的查缉力度,推动关区打击毒品走私不断取得新突破。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郑州海关缉私部门侦办毒品走私刑事案件18起,查获国家管制药品依替唑仑、三唑仑、含麻黄碱和咖啡因成分药品5万余粒。

该负责人表示,郑州海关将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关区面临的涉毒风险,始终保持对毒品走私犯罪高压严打态势,不断优化全员打私工作机制,加大出口物流渠道的风险布控和查缉力度,充分发挥缉私部门打击毒品走私专业优势,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24”联合专项行动。

做好毒品科普宣传,守护无毒天空

“毒品不止有鸦片、海洛因、大麻,像这种邮票也是一种新型毒品。”6月25日下午,在郑州青少年公园,郑州海关缉私民警正在进行禁毒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缉私民警结合新型毒品走私态势,通过设置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现场围观群众普及各类禁毒法律知识和新型毒品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新型毒品侵害意识,远离毒品,守护健康。

“听了他们的讲解才知道原来新型毒品有这么多伪装,今后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活动现场听了缉私民警的讲解,青少年们受益匪浅,不少人表示,要在家人中宣传禁毒知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杨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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