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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开展服务保障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建设打击走私集中收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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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收网行动现场 供图
近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下,昆明海关联合黄埔、广州海关,并在深圳、成都等7个海关以及公安机关、边境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出动298名警力67个行动组,在云南、广州、深圳等地同时开展抓捕搜查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打掉走私犯罪团伙11个,查证涉案红牛饮料10万余件、洋酒6万余瓶。
经初步查证,犯罪嫌疑人祝某、薛某、郭某等团伙通过跨境电商“刷单”的方式,将泰国红牛饮料走私进口,并在国内进行二次销售牟利。犯罪嫌疑人黄某、朱某等团伙将从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区采购的洋酒发往境内综合保税区转运出境至缅甸后,再组织人员走私回流至境内销售牟利。
据悉,国家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在一定的交易金额内免征关税,但必须是通过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存在交易、支付、物流电子真实“三单”的进口商品,且属于消费者个人自用,不得二次销售。上述团伙利用跨境电商政策红利,将原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以较高税率申报进口的货物进行拆分,虚构消费者,伪造“三单”,将进口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商品偷逃国家税款。
海关提醒:广大群众要谨防“刷单”等非法行为,以免误入不法分子开展走私活动的圈套。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通过“刷单”等非法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或者将出境的保税货物偷运入境在国内销售牟利等不法行为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洗钱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和严惩。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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