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赵萌萌)“DIP的分组逻辑、成组规则已经非常细化,再细分的话并不一定有利于支付体系建设,毕竟病种组合是一个管理单元,并不是分的越细越好。”8月4日,在国家医保局DRG/DIP 2.0版分组方案第三场解读会上,针对DIP可否增加双重诊断作为分组依据的问题,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副院长、DIP技术指导组应亚珍进行解答。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保研究院副院长、DIP技术指导组应亚珍回答问题。 石梦竹 摄

“关于双诊断的问题,2.0版的规则调整已经把相关操作考虑进去了。现在又出现除了主要诊断,还有第二诊断、辅助目录这两类作为双诊断。”应亚珍表示,关于主要诊断+第二诊断问题,要看第二诊断的资源消耗,地方可按照自己的管理条件开展探索。

对于主要诊断+辅助目录,“烧伤科有一种辅助诊断叫做烧伤的深度面积,如果单独成组就要出单独的规则。”应亚珍建议,将该情况放在正向辅助校正中考虑,类似于给予一定的分值校正,加成系数能够把分值提高。

应亚珍解释,鉴于疾病严重程度和医疗服务行为的复杂性,如果发生少见甚至个案的情况。DIP支付还设置了特例单议通道,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患者的后顾之忧,确保医疗机构愿接愿治、能接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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