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来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消息:贵州王子酒业有限公司被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1005000元,执行法院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该公司大股东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方廷本。2023年3月茅合酒业因发布虚假内容广告被贵州省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36.8万元的行政处罚。判决文书显示,该公司设计印制了含有“1935年红军四渡赤水时‘成义烧坊’献酒劳军皮囊相赠场景图案”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还在其运营的网店“成義烧坊旗舰店”发布“1941年中国远征军把成义酒作为【随军酒】、1944年苏联把成义酒作为【外交礼宾酒】、1949年被正式定为【开国大典】国宴用酒”等虚假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与此同时,贵州王子酒官方网站上,在其醒目位置依旧写有“公司根据社会团购的需求,创造了工商、商会、中石油、中石化、电力、部队等接待专用酒”。

早在今年5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征求意见稿要求,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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