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4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涉刑案件信息,被罚50万元;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个别担保人脱保,被罚40万元。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时任泉州银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谢华东、时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客户经理吴翠三、时任泉州银行东海支行行长王江川给予警告。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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