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此前,我在采写涉家庭暴力案件在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困局时,发现其错综复杂、清理法理的纠葛以及衍生困境,远超大众想象。

其中,一个受访者令我印象深刻。阳女士(化名)是该领域权威专家,隶属中国心理学会CPS系统(全国仅4000余人有相关资质),目前在某大城市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在提及一个典型个案时,一向将个人生活与工作“边界”牢牢把控的她竟泪眼婆娑:

“我们在职能范围内已经做到极限了,甚至私人越界想去拯救受害者,但还是看着情况越来越糟,以至于我自己都在接受其他心理咨询师的督导。”

她诚恳地对我说:

“目前这个典型个案陷入了僵局,希望你能模糊化处理后发表,让观察者网的专家和网友们集思广益,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新的‘解题思路’。

01

满头是血的阿珊(化名)来到某医院外科就诊,在问诊的过程中,女子透露是被丈夫殴打的。接诊医生根据后脑勺的伤情判断伤者所言非虚,他一边为伤者处理伤口,一边按照强制报告的要求报警,一起隐秘的涉家暴案件得以被“看见”。

“你不要乱说,这是我自己弄伤的。”谁知,当阿珊得知医生要报警,坚决否认伤情系家暴所致,她不顾众人的安抚,强行离开了医院。

“为什么不能强制要求她配合调查呢?”

“这种情况严格叫‘涉家暴案例’,都不能成为‘案件’。女方不愿意报警不愿意和警察见面,又再三保证是自己弄伤的。即使有医生陈诉,这种当事人反复更改的措辞是不可能被警方固定和采纳的,也就没有足够的依据强行介入。”一名民警解释。

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 公检法要咋救

影视配图

家暴不是家务事,公权力该不该干涉?目前已达成共识——该。但部分受害者出于面子、子女、财权纠纷、生活质量等原因,并不会主动寻求帮助甚至对公权力介入“自己家事”较为抵触。多名公检法受访者坦言,很多家暴案件的难点就是取证工作——公安机关的案件记录、医疗记录等证据之间缺乏关联性、缺失当事人签名、时间久远等。

“实际上,她的伤情已构成刑事案件中的轻伤,以我们当地公检法机关和民众对家暴的态度,首次判决就会判离。”一名知情者坦言,“但受害者不愿意配合,错失了这个案例中唯一一次固定强力证据的机会。”

女子对公权力“刚性”机关介入“家事”如此抵触,当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联席部门,便考虑由“柔性力量”入手。

很快,妇联、民政、卫健、社区等介入此案,基层治理“微网格+五大员”派遣到位。五大员‌是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特定职责的角色,本案中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心理工作者和社工。

对此,一名法官告诉我,“虽说社会治理五大员属于公权力的一部分,但其介入家事案件的法理依据不足。没有法理依据也就没有强有力的刚性手段,通常只能先调查了解,再‘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调查走访中,大家掌握了阿珊的具体情况:阿珊快五十岁了,潮汕人,系外来务工人员;在某街道开有一裁缝店。

调查员梳理了阿珊一天的活动轨迹:清晨起床为全家做早餐——早上送孩子上学——赶赴裁缝铺挣钱养家——接送孩子放学——买菜做菜吃晚饭(已八、九点)——饭后辅导孩子作业——丈夫孩子睡觉后清洗碗筷做家务——凌晨上床睡觉。

“因为晚上才能洗碗打扫卫生洗漱,他丈夫嫌她吵到自己休息,就会打骂她。她上床后也长期睡不好,身体和精神状况都很糟糕,感觉就靠‘还得养孩子’那一口气撑着。”为了拯救这个深陷泥潭的母亲,街道和社工们找到了她的小裁缝铺,花了近2个月的时间,阿珊总算打开了心扉。

阿珊的自述结合有关部门的调查,一个藏在繁华都市隐秘角落的令人窒息的家庭浮出水面。

“夫妻都是潮汕人,小学文化,两人系老家包办婚姻,感情并不深厚,男方曾有出轨行为;两人共育有6个子女,其中2个成年后便和原生家庭断了联系,另外4个未成年人,2个在我们当地读书,2个休学在家;男方没有工作,也不参与子女抚养和教育工作,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女方的裁缝店,家务和子女教养也全由女方承担。”

阿珊的情况和大部分家暴受害者不同。一般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考虑子女羁绊、经济难以独立、施暴者事后有忏悔行为等因素后往往选择隐忍;还有一部分受害者是愿意让渡生命身体权利来换取施暴者资源,甚至有个别受害者是极端恋爱脑。

“但阿珊不同,实际上,她只要离婚,她和子女的物质和精神状态都会有质的飞越。但是她不愿意!”

一位检察官提醒阳女士:“公权力和私权利要分清边界。作为一个男人,我对这种男性之耻的人渣恨不得打他一顿,但代表公权力介入,我们是绝不能主动鼓励其中一方离婚的。”

后来,在社工们的反复动员感化下,阿珊终于同意阳女士等人介入自己“家务事”。“但丈夫从头到尾都不予配合,我们根本堵不到他人。”

当阿珊带着社工们来到自己的“家”时,出租屋里的情境令人惊讶和辛酸:没有任何窗户的房子阴森黑暗、密不透风,杂乱的居住环境,极不正常的房间安排——丈夫单独一个房间,阿珊和其他孩子挤在一个房间。

社工们将4个孩子带去全国权威医院进行身体及心理方面的检查,其结果令大家无比痛心:“休学的两个孩子确诊抑郁,其中三女儿重度抑郁并伴有语言功能退化——由外界带来的获得性沟通交流障碍。”

“孩子们有没有被家暴过?”

“从孩子们的描述中,我们推测孩子没有被家暴,但也侧面印证了阿珊被家暴的客观事实。”

“孩子们抑郁、失语症和家暴有没有关系?”

“我个人主观感受,那当然有。但证据呢?法律事实层面如何证明?”

“那孩子们的陈述可否作为证据支撑,让司法力量取得采用强制手段的依据?”

“你看又回到原点了。每次我们想要更进一步,就又陷入‘怎么界定家暴’的死胡同——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法律事实要靠证据,关键是她不愿意配合取证。”

阳女士思考了片刻说:“根据我们的接触与判断。阿珊不愿配合,主要受限于认知水平、文化观念和封建思想,还有明显固化的强迫性思维——比如她提过,女人是不能为难男方的;比如她说,离婚了的话,整个娘家在老家都会抬不起头;她甚至会在我们鼓励她调整生活节奏、为自己多争取一些休息时间时,质疑‘我可以这么做吗?真的可以吗?’”

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 公检法要咋救

为了拯救这个思想固化、作茧自缚的受害者,更为了4个孩子,妇联、民政、教育局、心理中心、社区、街道和医院不断跟进,一次次为他们创造条件:教育局为其子女免除了一切学杂费,民政部门代为购买少儿互助金、医保社保;两名确诊抑郁的孩子安排在全国最顶级医院进行治疗且医药费全免;甚至只要阿珊愿意,联席部门可以将阿珊安排在时间自由、受到保护的社区“妈妈岗”、与丈夫物理隔离。

这一切阿珊看在眼里,十分感激,但只要工作人员一提到丈夫,她又退缩了。她说:“你们别这样,其实你们介入后,他现在打我打得很轻了。”

02

实际上,令基层沮丧的是,此类“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案例在涉家暴案件中并不少见。有些受害者即使诉讼离婚,也会陷入“被家暴—离婚—施暴者忏悔—复婚—又被家暴”的怪圈。

阳女士对阿珊有着较为复杂的情感,专业素养过硬、基层办案经验丰富的她对“见苍生知疾苦”的案例已数见不鲜。比起阿珊,更让阳女士割舍不下的是阿珊的三女儿敏敏(化名)。“因为她是这个扭曲家庭里面,唯一一个为了保护母亲而对抗过父亲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尝试过救母亲和自救的孩子,但她的状况却是最糟糕的。”

重度抑郁、患有失语症的敏敏,最初根本不愿走出小房间,也不能和任何人交流。后在治疗失语症的过程中,敏敏患病的始末也逐渐清晰:作为目前家里年龄最大的孩子,在学校接受了良好普法教育的女儿,从来不认可母亲“男人打老婆不是啥大问题”的想法。在她青春期身体逐渐强壮后,在爸爸又一次家暴母亲时,女儿为保护母亲勇敢地站了出来,与父亲肢体对抗,却没能得到母亲和妹妹弟弟们的支持与理解。

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 公检法要咋救

“其他孩子太小,最多在母亲被打后安抚几句。”而正因为敏敏对母亲的保护行为,反过来让若陷于洪水之中的母亲视敏敏为救命稻草,牢牢抓住她,将她当成了情绪宣泄的缺口。“她像祥林嫂一样,不断对女儿吐苦水宣泄自己的负面情绪。那次肢体冲突后没多久,女儿就在多重压力下患上了获得性语言障碍。”

这名原本考上了高中,该和同龄人一起嬉笑怒骂“考试好卷好卷”的孩子从此失学在家。黑色幽默的是,也正因为她敢于反抗父亲的“过激行动”,反而客观上让家人们远离她,为她换得了单独的一个房间。

“我们将敏敏带回布置温馨的工作室进行干预,医生为她开了药并督促按时服用。”从夏到秋,经过四个多月的不间断治疗,敏敏逐渐恢复了语言功能,能够结结巴巴地与人交流,但交流对象仅限阳女士和意愿精神科的心理医生。

交流中,阳女士险些“越界”。

在一次看似“漫无目的”的聊天中,提起母亲祥林嫂一般的“苦水”,女孩哭着说:“我承受不了那么多,我也只是个孩子啊。”看着孩子因哭泣不断耸动的肩膀,阳女士温柔地询问她:“我可以抱抱你吗?”

孩子点头同意后,阳女士采用了心理学中严格规范的心理支撑姿势——从孩子侧面搂住她的肩膀轻轻安抚,但孩子在接触到阳女士手臂的那一刻,立即往她怀里贴,并用阳女士的手环住自己的腰,像只虚弱委屈的小兽一般,蜷缩在阳女士的怀里。

“她开始断断续续地说心里话,当我问她有没有什么渴望喜欢的小物件时,她说有。”敏敏说,自己路过蛋糕店时,总会看着橱窗里可爱精致的小蛋糕,想象它的味道——因为她从来没吃过。

一旁的阿珊着急地对女儿说:“今年我一定给你买。”换来女儿漠然的眼神和话语:“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

“那我给你买!”彼时,这句话已涌到阳女士的咽喉处,又被她生生咽了回去。她脑中经过长期训练的警铃狂响,那个警铃叫“边界”。

“不仅是心理专家,我们公检法人员在听当事人主述案件时,也都是些‘分裂’状态。”多名受访者在不同案例中提过:

一方面,法律讲究法理和证据,作为公权力的代言人,司法执法者不能只听当事人的一面之词,甚至要首先带着怀疑的底色去分析对方话里的漏洞,以确认主述部分哪些为真哪些为假。“要把自己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像一个监控摄像头或者测谎机,以上帝视角去工作。”

但另一方面,办案人员也是人,即使经过不断强化训练和案件脱敏,也难免会在办案时共情并将自己牵扯其中。“你很难做到工作与生活完全分离,更难做到法理与情理分得清清楚楚。”

“越界”的办案人员里,直面人性一线的警察最多。在我了解过的案件里,有抓捕瘾君子后、轮流照顾瘾君子家婴儿的缉毒大队;有抓捕小偷后,发现其事实孤儿身份,众筹为孩子买物资积极安置的派出所;更有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地诸多真实案例——死刑犯的孩子被办理该案的警察收养并抚育成长。

谈到敏敏,阳女士情难自禁,眼泪差一点掉下来。法理与情理、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公权力和私权利的边界究竟如何考量?这是直面基层百态的他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03

此案中想要或已经“越界”的,或许不止阳女士一人。

从春到冬,办案人员就像修补被摔成碎片的瓷器,一片一片地、小心翼翼地重新拼凑,敏敏也发生了可喜的改变。她从天天蜷缩在黑漆漆的小房间里,到愿意尝试与外界交互;她从沉迷网络里的虚拟世界,到主动提出自己想重返校园;她从觉得生活没救了,到会和阳女士探讨未来自己想从事的职业……

在多个积极信号下,医生与学校、教育局、社区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准备好了复学评估、危机评估、安全协议和辅助材料等,为敏敏开具了《建议复学证明》。

“其实孩子的状况,我们鼓励她复学要担很大的责任和压力,尤其是开具建议复学证明的医生。”阳女士坦言,“为什么担着责也要这么做?因为药物和心理干预不是万能的,关键要让她先脱离恶劣的家庭环境,恢复她的社会功能。”但就像一棵重新发芽、努力生长的小树被拦腰斩断,转折来得措不及防——孩子鼓起勇气写了复学申请,母亲也签字了,父亲却百般阻挠。

对此,一名检察官无奈地说:“这就是公权力介入家事案件的矛盾之一——公权力主动介入家庭后,政府行为恰恰反过来被家庭成员的意愿绑架。”

“父亲不同意,敏敏和其发生冲突的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清楚,因为他们全家都三缄其口。”而当阳女士再见到敏敏时,她不仅又无法说话了、还疑似精神错乱。敏敏出现了幻视的情况伴随行为异常——她用手抓饭吃,把很多卫生巾摆成阵法似的形状。

一名专家告诉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不愿女儿复学,但如果阳女士们想刚性干预他,作为监护人的他有一万个理由让工作进行不下去。比如他可以说女儿状况不足以复学,比如他可以说他担心女儿口吃会被同学们霸凌。”

“且不说司法机关必须具有中立性和独立性,不能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给他扣上‘家暴’的帽子。那如果走公诉渠道呢?诚然,如果家暴造成了受害人轻伤以上的伤情,或者存在虐待家庭成员等恶劣情节,那么案件就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但公诉案件也需要收集证据,那又变成‘鬼打墙了’——家庭成员并不配合公安和检察院的取证工作……”

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 公检法要咋救

资料图,与本文主人公无关

就像“鬼打墙”。

从春到冬,从上到下,在这个家庭身上,不管是职能部门还是工作人员,都做到了尽法所能、充分履职,所耗费的司法及社会治理成本极高;且在逐步取得成效时,却被受害者的家庭成员们轻易“绑架”或“斩断”了。

一名已退休的资深检察官知晓案情后,忍不住感慨:“以前这种渣滓,我们当地公检法是可以抓去进行劳动教育的,都说社会主义改造人,现在却连‘公检法’这种‘牙齿部门’的刚性都没了——讲究恶人人权,真的几十年里被西方忽悠瘸了!”

气愤之余,他也在积极出谋划策。“试一试从男方处着手呢?这种人虽然无赖,但应该对强权有敬畏心理。那可不可以由公安摸排每逢社工找他时他躲哪里去了,去截住他进行训导批评。或者,既然女方执迷不悟要为他遮掩家暴,那能不能让关工委以‘不工作不抚育孩子’、‘家庭教育关爱不足’介入,或多个部门一起出动,找个理由把他拦下来,想办法带他去法治中心甚至看守所看一看,先对他的行为进行侧面威慑。”

04

近日,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共24条,针对基层反应的“家庭暴力证据标准”问题,明确了可以适用的证据辅证类型,再一次取得突破性进展。但要通过司法执法和社会救助程序逃出家暴泥潭的第一步,仍是受害者的意愿和行为选择。对此,一名法官告诉我:“法律没法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目前,当地政府已将敏敏送入全国顶尖青少年精神医院进行治疗。把该家庭定为社会治理高风险家庭,各部门给予高度关注,说服邻居们帮忙,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联络相关工作人员。并将于近期,由政法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对男方采取强行拦截、干涉其行为等举措。

我们期待观察者网读者们的智慧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新角度新思路,提出宝贵的建议。”受访者们诚恳地说,“你们的每一条评论,我们都会认真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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