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重庆男子提醒女邻居遛狗牵绳,被打成二级轻伤案一审宣判:施害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刘先生告诉记者:“我的预期就是判刑一年到一年半,这个结果还算比较合理。距离事发已经7个月了,悬着的心总算落下了。”
刘先生表示,还将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案件宣判当日,施害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到庭,王某由于已在羁押状态,在重庆某看守所远程参与。
此前,重庆刘先生称,2月24日晚,他在小区质问两名女子遛狗为何不牵绳,却被其中一名女子打成轻伤二级。
刘先生介绍,2月24日晚,他牵着朋友的狗准备出重庆融汇小区时,遭到两只没牵绳的狗疯狂追赶。
“当时我在小区帮朋友遛狗,遇到了两个遛狗不牵绳的女生,她们的两只狗一只是柯基、一只是哈士奇,看到我们就冲了过来,一直追撵。”刘先生说,事发地是一条“Y”字形的路口,双方从两条支路汇入一条主路,他牵着朋友的狗走在稍前的位置。
看到对方的两只狗向自己快步跑来,刘先生也牵着小狗加快了步伐,意图避开。“直到在小区中庭的位置,狗把我扑倒在绿化带里,导致我被绿化带扎了。”刘先生拿起手机录像并责问对方为何遛狗不牵绳,却被其中一名王姓女子回怼、辱骂。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并动手。
事发后,刘先生向当地警方报了警。
管辖该小区的天星桥派出所的接警回执显示:“2025年2月24日22时45分左右,刘某与王某在融汇小区内因遛狗发生纠纷,后双方都有肢体接触,刘某鼻部受伤,拟立治安案件。”
“警方给我们做调解未果,再加上我的伤情,法医判断已经达到轻伤二级,所以在3月21日,这个案子由治安转刑事,拟立刑事案件。”刘先生称。

拟立治安案件和拟立刑事案件的报警回执。
3月25日,刘先生被告知,伤人者王女士已取保候审。“我对王某取保候审有异议,我完全不知情。”刘先生说。
7月31日14时30分,该案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前,该案受害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从发生纠纷到现在,施害人王某未曾向他赔礼道歉或进行经济赔偿,“希望王某得到处罚,也希望社会公众引起警示,文明养犬。”
刘先生还说,事情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和工作。“我的鼻子现在都还没好完,一碰就痛,精神压力也非常大,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而且我还因此得了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现在在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刘先生表示,案件开庭,他特意向医生请假到庭。
来源:封面新闻
编辑:宝军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