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23日电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30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截图(下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2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2024年7月19日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万元

  与此同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3日还披露了3名个人的行政处罚信息。

  具体来看,时任广发银行深圳高新支行行长的高海涛,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郝毓忠,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内部控制管理不严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的冯欢,对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授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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