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建集团(00659.HK)发布公告,集团预期2024财政年度的股东应占溢利(2024财政年度溢利)将取得约20亿港元至22亿港元的金额,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2023财政年度)的经重列股东应占溢利(2023财政年度经重列溢利)增加不少于33%。因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2023财政年度经重列溢利由本公司2023年年报原列的2023财政年度股东应占溢利20亿港元调整至约14亿港元至15亿港元的金额。2024财政年度溢利及2023财政年度经重列溢利均可予调整及于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完成审计后落实。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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