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妃省亲后,袭人似是休了一次假回家,她母亲哥哥产生了将她赎回的念头,袭人哭闹着坚决不肯,说她母亲哥哥道: “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真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淘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做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十九回)

这一段话道出了她到荣国府的缘由,原来是当年她父母破产,没有了生计,卖女儿图活命,如今家业渐渐恢复了,毕竟当年将女儿卖作为奴,不免心怀愧疚,今天既然恢复了元气,赎回女儿的自由身,也是人之亲情的长情。 袭人哭闹着不肯,说她母兄的话里,仍旧有埋怨之语,但更多的是如今的情景不比当年,自己已经混的有点人样儿了,所以有了底气,意思是我作为女儿,不过是你们的财产,如果赎出来能有个更高价更好的去处,也还罢了,你们当然也找不到这样的去处,既然不能为你们寻到利益,还赎我做什么? 其实袭人这话里,更多的是傲娇,有底气才这么说的,这时候的袭人已经和宝玉初试了云雨情,宝玉正是非常依赖她的时候,她自以为自己已经有了终身的依靠,今日不同往日了,自己的身价和前途早已不是自己那个平民之家能企及得了。 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这似乎是赌气,但袭人想要表达的是,自己的事你们再也不要管,也管不了,更没有能力管。 这就是袭人对她母亲哥哥哭闹的真实心态。

荣国府里美女如云,宝玉的姻缘自然是贾母、贾政和王夫人做主,即便是为宝玉选屋里人,贾母的标准是针线、模样、口齿伶俐,袭人一样也不占,她作为还在贾母屋里编制的丫头,这条路在贾母那里行不通。 宝玉是依赖她、亲近她,甚至这一时期对她还有生理上的需求,但是,宝玉是不能自己决定屋里的女人的,他在婚前,只能由长辈指派。至于婚后,将来妻子的陪嫁丫头大概率是通房丫头,就像平儿至于贾琏那样。这位比自己还大两岁的袭人几乎没有可能。那么,袭人哪里来的自信敢死都不愿回家呢? 不得不说,相比其他穷出身的丫鬟,袭人的确有争荣夸耀之心,她想到达一个奴才能达到的最好位置,就是像赵姨娘那样生儿育女,成为荣国府半主半奴的主子的姨娘,而且她不但有心机,还有有计划、看得准、能行动。 她很快观察到,贾母已经默认的宝玉黛玉姻缘,王夫人不喜欢,她心仪的是自己的亲外甥女薛宝钗,她认为薛宝钗性格、为人、追求符合自己的心意和要求。更重要的,王家和薛家是天然的同盟,相比林黛玉,薛宝钗才是自己人。

她同样观察到,薛家极力在促成金玉良缘,薛宝钗为了实现家族利益,频频接近宝玉,也就是说,薛家和薛宝钗本人是非常积极的。袭人也希望将来自己有薛宝钗这样豁达、对下人宽仁的主子,至少在袭人的心目中,黛玉和宝玉的感情太好了,容不下其他的女人,而且黛玉很会辖制宝玉,这令袭人从内心产生排斥黛玉的情绪。 于是,读者很快就发现,尤其是在宝玉挨打之后,王夫人、薛宝钗、袭人快速结成同盟,王夫人认可了袭人的姨娘身份,给予她姨娘的工资待遇。 也就是说,袭人拒绝家人为她赎身不久,也就从正月到端午这三四个月的时间,袭人就实现了自己的初步目标。 只是,从王夫人对袭人极度信任那一刻起,她也同时失去了宝玉的信任,标志就是宝玉要送黛玉两块旧帕子,专门将袭人支开,让她找宝钗去借书,然后安排他此时真正信任的晴雯为他传递。这不能不说对于袭人是一种讽刺。

其实就在袭人紧锣密鼓媚好薛宝钗、向王夫人交出投名状的端午节前后这段时间里,宝玉就曾经踢她一个窝心脚,踢到都吐了血(三十回)。表面上看,矛盾只是在酝酿并没有爆发,宝玉此踢不过是误踢,但曹雪芹没有废话,这恰恰是小说对于袭人的真实态度。 某种程度上,袭人已经成功了,她早早地就拿着姨娘的工资和待遇,她早早地就被王夫人、凤姐赏赐了、缂丝等高级定制,穷人家的女儿进了豪门,做了主子的妾,物质上的陡然暴富会给予她们极大的满足和成就感,她后来飘得厉害,除了麝月秋纹,怡红院的丫头们似乎也都看透了她,骂她西洋点子哈巴狗,她不仅趁大观园驱撵了晴雯和一众有些姿色的丫鬟们,仗着王夫人的撑腰,还企图阻扰宝玉和黛玉的日常交往。 只是她想不到,薛宝钗上位的那一天,也就是她彻底失去价值的一天,薛宝钗是容不下她这个资深又深知自己底细的姨娘在身边的,袭人应该是贾府被抄家之前被逐出贾府的,根据脂砚斋评语的透露,袭人离开前,几乎是乞求着和宝玉说“好歹留着麝月”,可见这时还未大厦倾覆,早已经成为了宝玉女人的袭人,怎么说也比麝月更有留下来的理由,但她不得不走,唯一的解释就是薛宝钗容不下她。

争荣夸耀了许多年,一朝失去利用价值就被驱逐,这就是袭人费尽心机得到的结果,她终究成不了国公府半个主人,只有嫁与蒋玉菡成为伶人妇,纵然是生活无忧,但从社会地位上,成了人人鄙视的下九流。 本文作者:屏山品红楼 参考原著:《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图片来源:《孙温绘全本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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