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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万家一分公司被罚没超2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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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19日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邳州分公司(下称:荣万家邳州分公司)被罚款103.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6.74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荣万家邳州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一、城镇垃圾处理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当事人在201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工作人员口头介绍或者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中,均注明该项费用属于代收代缴,实质上未有行政事业单位明确委托代收也未如实上缴,误导消费者在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同时一并缴纳此项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违法所得186.27万元。
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当事人以3-4元/月/户不等的标准向物业服务的文景苑小区业主和文承苑小区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总额92.36万元(其中:文景苑小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7814户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29.72万元;文承苑小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向12394户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62.64万元)属违法所得。
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当事人以1-4元/月/户不等的标准向物业服务的文景苑小区业主和文承苑小区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总额128.12万元(其中:向4760户文景苑小区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22.22万元,向21253户文承苑业主收取城镇垃圾处理费105.91万元),剔除2018年以后你单位向邳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缴纳的1元/月/户,多收价款93.91万元(其中:文景苑16.13万元,文承苑77.77万元)属违法所得。
二、当事人于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间,以1.00元/千瓦.时的定额电价标准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石战争、徐州荣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阿卡粥屋、昆山万宏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刘正)等终端用户收取电费22.68万元。存在未按照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于缺乏详细财务数据,无法准确计算违法所得。
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荣万家邳州分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及其从属;经营者或行业协会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行为及其从属。
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罚款103.1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6.74万元。
按此计算,荣万家邳州分公司合计被罚没279.87万元。
荣万家官网介绍,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021年1月15日在港交所上市。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管理431个物业管理项目,在管总建筑面积约83.6百万平方米,覆盖中国19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65个城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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