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6月27日电 (谢星宇)26日下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依法能动履职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建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白皮书(2021-2023)》和10件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谢星宇摄

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坚持办案和监督并重,惩防并举、宽严相济、内外协作,全方位提升禁毒工作成效。据介绍,2021年至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115人,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764人,起诉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共监督立案58件,纠正漏捕、漏诉161人,追诉遗漏罪行97人;办理毒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77人,适用率达75.14%。

从检察机关起诉涉案毒品类型来看,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且伪装性、迷惑性强。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打击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在起诉的毒品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73人,占比17.11%,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此外,“互联网+寄递+电子支付”非接触式犯罪手段逐渐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犯罪隐蔽性更强。福建省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了加强寄递安全管理联合行动、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寄递毒品犯罪,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案件272件372人。

在办理毒品案件时,福建省检察机关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毒资毒赃的去向及是否涉嫌洗钱犯罪,深挖严打涉毒洗钱犯罪,铲断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2022年7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专项活动,期间共批捕涉毒洗钱犯罪10人、起诉60人,监督立案17件,追诉5人。该专项活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严’字为先,力争全链条打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深挖毒品上游源头和关联犯罪,彻查涉毒洗钱犯罪,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办案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持续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成效。

会上还发布了10件福建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优秀案例,分别为:

1.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等人运输毒品案

2.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施某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贩卖毒品案

4.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赖某某贩卖毒品案

5.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盗用身份证件案

6.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宋某某等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洗钱案

7.光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黄某贩卖毒品案

8.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卢某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洗钱案

9.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

10.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庄某某贩卖毒品、强奸、容留他人吸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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