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7月9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泉金监罚决字〔2024〕10号)显示,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不到位;经营性物业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被挪用;向资本金未同比例到位的项目提供融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晓君(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行长)给予警告。

据了解,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是一家从事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12日,公司坐落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江滨北路972号,法人是林庆禹。

(台海网综合)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