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史记里曾经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凡有了商业活动,利益交往,借贷往来不可避免。前一段时间校园贷很猖狂,很多学生经不起诱惑,通过校园贷或者各种借贷平台获得资金来为了满足自己高消费的欲望,很多人通过裸贷高息的方式获得资金,最后利滚利无法偿还,甚至到了被逼卖身还债的地步。今天要说的,像这种校园贷的类似借贷方式在几千年前的古巴比伦就已经出现了,而且非常流行,所不同的是,这种用自己抵押来借贷的方式,是要拿用自己的命来偿还的。

古巴比伦发展于两河流域,“两河流域”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这个位置位置在今天的伊拉克境内。就像中国的珠三角地区,土地肥沃,河流纵横地区的商业经济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两河流域也不例外。流域内大片适合耕种的土地,收获的粮食,各种房屋还有大量奴隶以及各种商业活动都需要某种程度上的流通,买卖。人类的逐利的本性不管在那个年代,那个地区都差不多,没有本质区别,古巴比伦也是一样。 当时古巴比伦王朝的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上一共有二百八十二条法律,其中就商业买卖借贷方面的法律规定就占了一多半,可见当时商业买卖借贷活动是多么的繁荣。商业借贷行为已经深深嵌入的古巴比伦王朝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们都知道借贷是要有利息的,利息有高有低,基本都是用货币来结算。但是万一有人付不起本息怎么办呢?不要急,精明的古巴比伦人发明了一套新的偿还方式叫“债务劳役”。就是债务人如果无法偿还本息,就必须给债权人提供各种劳役的方式偿还债务。说的是不是有点像校园贷的人肉还贷。因为这种还贷方式在当时太多了,所以古巴比伦王朝还专门出台了法律给与规范。

在农业经济里,有钱人牟利的方式首先是出租土地当地主,放高利贷做债主等等。在古巴比伦放高利贷的不仅仅是商人,还有大量的贵族官员,神庙里的祭司,这些社会上层通过放贷粮食和银子来谋取利益。如果债权人是官员或者是祭司,那借贷人一旦无法还钱,就只能按照约定出卖劳役去修几年的城池或者庙宇。古巴比伦也会修筑高大的城池和宏伟的寺庙,城池是国王和贵族要住的,庙宇是祭祀伟大的神需要的,祭司代替神来教育大众,兼代管理神殿。

据说城池被修建的非常高大,城墙上能够并排跑两个马车,这需要数万劳力轮班干数十年才能完成。如果都用奴隶干,累死了那就是奴隶主的财产损失,奴隶主肯定是不乐意的,但如果是偿还债务劳役的人,那就不一样了。在古巴比伦奴隶社会里偿还债务劳役的人非常多,过得比奴隶还不如。如狼似虎的官差眼都不眨的盯着,稍不如意就是皮鞭加棍棒。这些人日夜劳作,病了伤了饿了都不会有人管,你要是倒霉一命呜呼了,那就直接从城墙上扔下去,到了晚上会有专门收尸的人过来,拉出去是埋了,还是扔到荒郊野岭喂狗,那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沦为债务劳役的人结果很多都非常悲惨,很少有人能熬过还债的那几年劳役。 为何会有如此多的人会沦为债务劳役呢?那就得看看这些贵族和祭司放贷时候要求的利息了。有人做过统计,一般校园贷的利息是年率15%。就是在这样的利息下,很多人利滚利基本都还不起,逼得都会走投无路。而古巴比伦的这些贵族和祭司放贷的利息就更加夸张了:借粮食,年率是33%,借银子,年率是20%。如此的高利贷,你只要借了,铁定就是死路一条。可是不借的话,估计当时就得死,所以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就借了,觉得自己也许是个幸运儿能熬过那几年苦役还债的日子。

有些人会说:那不行就卖身为奴算了,还能留一条命呢。这可不一样,借钱的很多都是自由民,即便去还债务劳役,他仍然是自由民,如果侥幸能还完了,那他还是个自由民。但是一旦成了奴隶,他的命就不是他的而是奴隶主的了,奴隶主是对他有生杀大权的。就自由的含义而言,我们生活在今天的社会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在奴隶社会,自由却是无比珍贵的。 当年西藏还没有解放的时候,5%的贵族农奴主和僧侣统治着95%的农奴,农奴世世代代都是农奴,农奴身上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每一根汗毛都是农奴主的,这还是在1950年的情况。这要在几千年的奴隶社会里,一个奴隶的价值还不如一根草芥。所以,一个自由民怎么可能把这比性命还宝贵的东西轻易的拱手让出。作为债主的贵族官员和祭司,就是要用各种方式把利益最大化,竭尽全力的榨取借贷人的所有价值,包括生命。对于贵族官员和祭司们而言,不管是那种还债方式,他们都不会受到损失,何况他们的后台还是王朝的统治者,还有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利和利益,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巧取豪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有句话叫:面对利益的时候,即便能触及灵魂的地方,也未必能触及到利益。古巴比伦的国王,贵族官员和祭司都是盘踞在古巴比伦王朝上层吸食底层民众血肉的蛀虫。汉谟拉比在位期间,为了强化这种盘剥,还颁布了刻在石头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试图在精神和法律上把对底层人民的压榨和剥削合理合法化。在法典开篇,汉谟拉比自比王权神授,他说:“马都克神命令我把正义普施给全国百姓,使他们都安居乐业。”“在神的启示下,我要驱除邪恶,扶持正义,让真理象阳光一样普照人间,让万民安居乐业。”汉谟拉比理解的让万民安居乐业,是必须服从他的统治,一切为国王,贵族,祭司服务的前提下才可以的安居乐业。所以,在法典后面汉谟拉比又着重说明:“这就是万能的国王、汉谟拉比颁发的法典,凭借它,我就能对普天下实施英明的领导。”“谁企图篡改这部法典,毁掉这部法典,哪怕是其中的一部分,谁企图在这部法典上用自已的名字来取代汉谟拉比的话,神一定会诅咒他。”这些话才是重点,那就是国王,贵族和祭司的统治绝对不能被撼动。 有些人觉得古巴比伦的借贷活动是后世借贷经济活动的开山之作,创造了人类经济活动的文明。不知道有没有人闻到此种文明里散发的浓浓血腥味。为什么这种文明没有延续下来,甚至找个遗迹都有点困难。说白了,就是因为这种文明不符合我们人类文明发展的潮流,就像西藏的农奴制一般,这种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畸形文明,必然会被历史淘汰,成为灰飞烟灭里的尘埃。 参考文献: 古巴比伦时期不动产经济活动研究.李海峰.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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